看了电影《玫瑰之名》,感觉是:短短两小时里被塞进去了太多意义。然后又看了看关于小说的评论,大约也是——只一本书就集合了悬疑、历史、启蒙、宗教、爱情、哲学,等等。我佩服艾柯的学识,但仍感到一股反胃。

艺术作品是否需要包含那么多知识?这在绘画、音乐上似乎没什么争论,毕竟严格的知识只有语言才能表达。但小说却不一样,科学家、哲学家说什么,小说尽可以写进来。因此有的小说读起来很沉重,作者似乎想把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炖成一锅,然后再组织得千头万绪,隐喻丰富。也有的小说读起来纯粹的多,比如海明威的小说,老老实实地讲故事,打磨技巧,读着也不用有什么思想包袱。

问题是,小说是否真得适合表达知识?真想学知识,可以去读教材,也可以搞学术。人家专业论文都争不出个所以然的东西,小说用只言片语提出来,穿插在故事对话里,就美其名曰“讨论了XX话题”。即使作者有心把知识平铺直叙地讲清楚,非专业读者也经常读得云里雾里,而专业读者也学不到什么东西。徒留下一群附庸风雅者,以为这本书谈了一切,实则一切都没懂。

所以正如桑塔格正确地指出的那样,艺术作品的内容也是形式的一部分。说得明白些:同样一句话或一个命题,放到学问里,我们就要考虑它指称了什么事情、这件事情如何界定、有什么逻辑结果或因果关系等等;放到小说里,我们就要考虑这句话写得是否漂亮、它指称的事情是否有美感、是否很深奥,等等。比如,小说里某个人引用了亚里士多德一句话,这句话当然表达了一些内容,但更重要的是,这句话告诉我们说这话的人是个有思想的人、他喜欢经验知识、他和那些反智主义者为敌,等等。小说家引用哲学家,并不是为了哲学家的思想,而是要把思想用作砖瓦,搭建自己的作品。

的确,知识分子有时就是喜欢都那些学识渊博的作品,从小说中的大量知识里,的确能的到许多快感。但这种快感有什么可吹嘘的呢?它其实是艺术快感中比较低、比较不纯粹的部分。就好像,一个女士对某画家的作品感兴趣,是因为她喜欢画中人物的衣服。一个古希腊文化的爱好者,也许盼望有一部小说描写苏格拉底、阿尔西庇阿德的同人故事——但这个小说如果写得好,并不是因为扯扯阿尔西庇阿德就有文化了。这位古希腊文化爱好者得到的额外乐趣是比较不重要的那一类,这跟游戏动漫爱好者喜欢同人故事没什么高下之分。

有的小说并不只从字面谈论知识,而是从整个作品结构的层面试图谈论某个话题。我的观点是,的确可以谈,或者“展示”出一些东西,但是不要妄想艺术能谈出什么所以然。作者安排社会害死了主角,可以表达出一种悲观或愤怒的情感,但这一切并能取代一份统计调查报告。事实上,倘若不是由于作品中的其他因素,这些情感也不比几句口号更有力。

而艺术作品中更细微的“其他因素”,其实从本性上就很难用表达内容的语言说明白——否则评论中的概括就可以取代作品了。据我观察,越是成熟的知识,越不需要读原典,而从教材中就能充分学会,所谓读原著实际上是学一些难以言传的思想方法。许多人文学科需要不断读原著,恰恰说明它们不是真正的知识——episteme,即众人能达致一致见解的东西。依据这种理解,人文学科是不纯粹的知识;哲理小说是不纯粹的艺术——别把它们想得那么高,实际上和大街上聊天差不多,只是精致得多罢了。当然,也别把在街上聊天想得那么低。(这只是针对认为“人文学科的特点就是没有唯一答案”的人说的。)

最后谈谈《玫瑰之名》吧,这显然是大杂烩式的艺术,越杂越有的扯。威廉是个苏格拉底式的人物,打心眼里是理性的,火烧眉毛了先想着救出几本书。他的对手,图书馆长,是真正的思想蛀虫,学东西不是为了知识而是为了权威。我怀疑,倘若不是人对语言有过分的崇拜,书是否还会有这种神奇力量。

不过这些问题也不是一篇影评能充分探讨的。

玫瑰之名Der Name der Rose(1986)

又名:魔宫传奇(港) / 蔷薇的记号(台) / 玫瑰的名字 / The Name of the Rose

上映日期:1986-10-17(意大利)片长:130分钟

主演:肖恩·康纳利 克里斯蒂安·史莱特 赫尔穆特·夸尔廷格 埃利亚·巴斯金 迈克尔·朗斯代尔 福尔克尔·普雷希特尔 小费奥多尔·恰利亚平 威廉·赫基 米夏埃尔·哈贝克 Urs Althaus 瓦伦提娜·瓦格斯 朗·普尔曼 莱奥波多·特里耶斯泰 Franco Valobra 弗农·多布切夫 

导演:让-雅克·阿诺 / 编剧:翁贝托·埃科 Umberto Eco/安德鲁·伯金 Andrew Birkin/热拉尔·布拉什 Gérard Brach/霍华德·法兰克林 Howard Franklin/阿兰·戈达尔 Alain Godard

玫瑰之名的影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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